第二段,宣布赏罚措施。
点评:
汤名履,又称天乙,商王朝的开国君王。商的始祖是契,契是舜的司徒,掌教化。汤为契的十四代孙。从契到汤,商已经发展成为黄河下游一个强大的奴隶制诸侯国。夏桀荒淫暴虐,天下分崩离析,诸侯互相侵伐,商汤趁机消灭了夏的许多属国。在消灭夏最后一个诸侯国昆吾以后,《汤誓序》记载:“伊尹相汤伐桀,升自陑,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。”最终打败夏桀,夺得帝位,将祖先的封地商作为新王国的名号。
《汤誓》是汤出师伐桀前的誓师词。汤伐桀以前,商的军民不愿征战。汤于是在都城亳晓喻民众兴师伐桀的道理。
汤是桀的诸侯,汤伐桀是犯上作乱。汤也知道自己有原罪,如何摆脱原罪,如何说服军民同仇敌忾,汤展示了一个杰出政治家非凡的政治策略和高超的演说技巧。他首先做出谦卑的姿态,申明“非台小子敢行称乱”。然后再三强调伐夏乃代行天意:一说“天命殛之”,灭夏不是自己的打算;二说“予畏上帝”,自己不得不遵循上帝的命令;三说“致天之罚”,讲明罚桀的是天,他只是中介。天命难违,决心已定,义无返顾。最后信誓旦旦,威逼利诱。这样先退后进,先抑后扬,环环紧扣,步步深入,是为解除民众疑虑。汤成功地让人们相信伐桀是上天的意旨,是具有合法性的正义战争,人们应该追随商汤,同仇敌忾。
《汤誓》三次提及天命,对天命表现出极大的敬畏。强调天命就是强调神治,以神治政是商王朝政统秩序的特色。中国古代哲学把天当作神,当作一种超自然的力量,能主宰自然变化、社会运行和生命个体的命运。天命观也成为中国影响深远的一种思想观念。“天”的概念夏就有了,《甘誓》即讲“天”,说“天用剿绝其命,今予惟恭行天之罚”。“天命”盛行于殷商,甲骨卜辞、彝器铭文屡见不鲜。《尚书》的《周书》里面周也经常对殷商遗民讲“天命”。起初天命观是论证改朝换代合法性的思想武器,后来在儒家那里“命”成为一个思想论述的重要命题。《论语·为政》:“五十而知天命。”《论语·颜渊》:“死生有命,富贵在天。”《论语·尧曰》:“不知命,无以为君子也。”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莫之为而为者,天也;莫之致而至者,命也。”《汤誓》为理清“天命观”发展演变提供了重要的研究线索。
《汤誓》反映了夏末商初尖锐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,篇中引用民众咒骂夏桀的话“时日曷丧?予及汝皆亡”,真实反映了夏国民众痛恨暴君暴政的心情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引《汤誓》:“时日害丧?予及女偕亡。”可见孟子见到的《尚书》即有《汤誓》篇。《汤誓》是研究夏商史的重要史料。
《汤誓》对于楚国史和商周民族关系史的研究也具有参考价值。楚的开国之君是熊绎,周成王时受封于楚。有学者认为熊绎的祖先就是昆吾氏。此外,甲骨文和《诗经》里都记载了商曾经大规模伐楚,《左传》和《国语》里又记载春秋中期以后楚常南侵,甚至问鼎中原。楚和中原大国的恩恩怨怨构成了先秦史的重要内容。
《汤誓》是军事文学的典则,篇幅短小,却内容丰富,全文166字就将战争的起始由末交代得清清楚楚,时间、地点、主誓者、兴师原因、战场纪律、赏罚戒勉,逐次展现,结构完整,秩序井然。语言既简洁凝练,又生动传神;句式或整或散,富有鲜明的节奏感;排比的恰当运用,加强了誓言的气势,具有不可移易的说服力。
2、尚书·商书·仲虺之诰
作者:【先秦】佚名
成汤放桀于南巢[1],惟有惭德。曰:“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。”
仲虺乃作诰[2],曰:“呜呼!惟天生民有欲,无主乃乱。惟天生聪明时乂[3],有夏昏德,民坠涂炭[4]。天乃锡王勇智[5],表正万邦[6],缵禹旧服[7]。兹率厥典[8],奉若天命[9]。
注释:
[1]成汤:汤由于用武力讨伐夏桀获得成功,因此叫作成汤。汤是名字,成是谥号。放:驱逐。南巢:地名。 [2]诰:告。 [3]时:通“是”,代词。乂(yì):治理。 [4]坠:掉落,陷入。涂炭:烂泥和炭火,比喻灾难困苦。 [5]锡:通“赐”。 [6]表正:作为仪表、法式。 [7]缵(zuǎn):继承、继续。服:使用,实行。 [8]率:遵循。典:法则、制度。 [9]奉:奉顺,依从。
第一段,说明仲虺作诰的背景,叙述成汤伐桀的合理性。
“夏王有罪,矫诬上天[1],以布命于下[2]。帝用不臧[3],式商受命[4],用爽厥师[5]。简贤附势[6],实繁有徒[7]。肇我邦于有夏[8],若苗之有莠[9],若粟之有秕[10]。小大战战[11],罔不惧于非辜[12]。矧予之德[13],言足听闻[14]。
注释:
[1]矫:欺诈。诬:欺骗,言语不真实。 [2]布:宣告。 [3]用:因为,由于。臧(zāng):善,好。 [4]式:用。 [5]爽:丧失。《墨子·非命上》引作丧。爽、丧音同。师:众庶。 [6]简:简慢。附势:依附有势力的人。 [7]繁:繁多。徒:同一类的人。 [8]肇(zhào):开始。 [9]莠(yǒu):一种有害于农作物生长的杂草。 [10]秕(bǐ):谷粒不饱满。 [11]战战:害怕得发抖。 [12]非辜:无罪,没有罪。 [13]矧:况且。 [14]足:能够。
“惟王不迩声色[1],不殖货利[2]。德懋懋官[3],功懋懋赏。用人惟己,改过不吝。克宽克仁,彰信兆民。乃葛伯仇饷[4],初征自葛,东征西夷怨,南征北狄怨,曰:‘奚独后予[5]?’攸徂之民[6],室家相庆,曰:‘徯予后[7],后来其苏[8]。’民之戴商[9],厥惟旧哉[10]!
注释:
[1]迩(ěr):近。 [2]殖:经商。经商的目的是营利,这里是聚敛的意思。 [3]德懋(mào)懋官:努力行德的人就要用官勉励他。孔疏:“于德能勉力行之者,王则劝勉之以官。”懋,勉力,勉励。下句“功懋懋赏”同,即“努力做事的人就要用奖赏勉励他”。孔疏:“于功能勉力为之者,王则劝勉之以赏。” [4]葛伯仇饷(xiǎng):即葛伯仇视给在田间劳动的人送饭。葛,国名,嬴姓,故城在今河南宁陵北。伯,伯爵。饷,给在田间劳动的人送饭。 [5]奚:何。后:指征讨在后。予:我们。 [6]攸徂(cú):指汤征伐所到的地方。攸,所。结构助词,放在动词前面,组成名词性词组。徂,往。 [7]徯(xī):等待。 [8]苏:死而复生。 [9]戴:爱戴,拥护。 [10]旧:久。
第二段,说明夏汤势不两立,颂扬汤的美德。
“佑贤辅德[1],显忠遂良[2],兼弱攻昧[3],取乱侮亡[4],推亡固存[5],邦乃其昌。德日新,万邦惟怀;志自满,九族乃离。王懋昭大德,建中于民[6],以义制事,以礼制心,垂裕后昆[7]。予闻曰:‘能自得师者王[8],谓人莫己若者亡。好问则裕,自用则小[9]。’呜呼!慎厥终,惟其始。殖有礼[10],覆昏暴[11]。钦崇天道[12],永保天命。”
注释:
[1]佑:帮助。“贤”“德”与下文“忠”“良”“弱”“昧”“乱”“亡”用法相同,皆用如名词性结构“贤者”“德者”,即“贤能的人”“仁德的人”,下略同。 [2]显:传扬。遂:进用。 [3]兼:兼并。昧:愚昧,昏乱。 [4]取乱侮亡:意谓夺取纵欲无度者的政权,侵侮荒怠政务者的国家。乱,动乱,不太平。侮,轻慢,怠慢。或说“侮”有“欺侮”“侵犯”义。《诗经·大雅·绵》:“予曰有御侮。”御侮就是抵御侵犯的武臣。“亡”可通“荒”。《周书·微子》:“天毒降灾,荒殷邦。”《史记·宋微子世家》作“天笃下灾,亡殷国”。又,《韩非子·八说》:“人主肆意陈欲曰乱。”《逸周书·谥法解》:“好乐怠政曰荒。”则“乱”“荒”均可指纵欲享乐、荒怠政务。结合下文所述,这里当是强调君主的自身修养,不可怠惰自满。人主贤、德、忠、良则能维系邦国,弱、昧、乱、亡(荒)则导致灭亡。 [5]推亡固存:意谓推求灭亡之道,以巩固自己的生存。蔡传:“推亡者,兼攻取侮也;固存者,佑辅显遂也。推彼之所以亡,固我之所以存,邦国乃其昌矣。” [6]中:中道,不偏不倚、无过无不及的中庸之道。 [7]垂:流传。后昆:后裔,子孙。 [8]王(wàng):名词用如动词,称王,统治天下。 [9]自用:自以为是。小:渺小。 [10]殖:树立。《国语·周语下》:“上得民心,以殖义方。” [11]覆:覆没,灭亡。 [12]钦:敬畏。崇:尊奉。
第三段,仲虺告勉成汤为君之道。
点评:
仲虺是成汤的左相。尧舜禹都是用禅让继承帝位,成汤却用武力取得帝位,感到惭愧。仲虺安慰他,故作此诰。
仲虺先指明夏桀失德,成汤伐桀是天命所归,民心所向,不必惭愧。然后说明成汤美德令人信服,人民拥戴,当敬畏天道,日新其德。
在儒家经典的传承系统中,《仲虺之诰》是重要的篇目。《孟子》一书曾三次引《书》论及汤征葛伯,分别见于《梁惠王下》《滕文公下》和《尽心下》。其中,《滕文公下》的引述最为详细:“汤居亳,与葛为邻,葛伯放而不祀。汤使人问之曰:‘何为不祀?’曰:‘无以供牺牲也。’汤使遗之牛羊。葛伯食之,又不以祀。汤又使人问之曰:‘何为不祀?’曰:‘无以供粢盛也。’汤使亳众往为之耕,老弱馈食。葛伯率其民,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夺之,不授者杀之。有童子以黍肉饷,杀而夺之。《书》曰:‘葛伯仇饷。’此之谓也。为其杀是童子而征之,四海之内皆曰:‘非富天下也,为匹夫匹妇复雠也。’‘汤始征,自葛载’,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。东面而征,西夷怨;南面而征,北狄怨,曰:‘奚为后我?’民之望之,若大旱之望雨也。归市者弗止,芸者不变,诛其君,吊其民,如时雨降。民大悦。《书》曰:‘徯我后,后来其无罚。’”
“汤征葛伯”的记载亦见于先秦史籍。《逸周书·史记解》:“昔者有洛氏宫室无常,池囿广大,工功日进,以后更前,民不得休。农失其时,饥馑无食,成商伐之,有洛以亡。”今本《竹书纪年》则载夏癸(桀)“二十一年,商师征有洛,克之”,“有洛”可能就是“葛”。上古音“葛”属月部字,“洛”属铎部字,月与铎旁转,可以通假。此外,今本《竹书纪年》记载汤第一个征伐的对象是“有洛”,同于《孟子》“汤始征,自葛载”。《仲虺之诰》是研究《尚书》传播史的重要资料。
葛伯耽于享乐,暴虐残忍,乃至发生“葛伯仇饷”的事件,所以汤征葛是“为匹夫匹妇复雠(仇)”。成汤的军队是仁义之师,各地民众无不翘首以盼,唯恐不来。这是千百年来的正统观点,仁义之师、吊民伐罪一直是人们对于成汤共同的历史印象。但是,晚清的龚自珍提出质疑。龚氏作《葛伯仇饷解》,开篇即质疑:“葛虽贫,葛伯一国之君,安得有杀人夺酒肉事?”接着提出了惊世骇俗的观点:“王者之取天下,虽曰天与之,要必有阴谋焉。”龚自珍认为“亳众”是汤派往葛的内应,“老弱馈食”则是间谍。葛伯的所作所为仅仅是清除汤派来的内应和间谍。文章末尾说:“夫葛何罪?罪在近。后世之阴谋有远交而近攻者,亦祖汤而已。”认为汤先灭葛只是因为亳与葛距离近,即《孟子》所说“汤居亳,与葛为邻”。
历史事实究竟如何,主观分析与客观真实可能不同,但这并不是关键的问题。孟子对仁义道德的呼唤,对民贵君轻的阐发,具有超越时空的永恒价值,对于历代统治者都有着强烈的镜鉴作用。龚自珍身处清末,目睹国势羸弱,思想凋敝,他一方面强调经世致用,要求思想要具有现实意义,另一方面又强调思想解放,要求敢于质疑,善于思考,具有重要的认识论价值。
《易经·革卦》的彖辞将成汤伐桀、武王伐纣概括为“汤武革命”,是儒家津津乐道的社会变革。然而,“成汤放桀于南巢”为什么“惟有惭德”?这反映了儒家政治论述的矛盾性。尧舜禹禅让这是儒家礼赞的天下为公,而成汤伐桀、武王伐纣皆为以暴易暴,弑君夺位;伯夷、叔齐是孔子称许的仁人贤士,而伯夷、叔齐闻武王伐纣,阻道力谏:“父死不葬,爰及干戈,可谓孝乎?以臣弑君,可谓仁乎?”以至誓不食周粟,饿死首阳山中。孔子认为“汤武革命,顺乎天而应乎人。”孟子称许武王伐纣是“闻诛一夫纣矣,未闻弑君也”。然而,终难弥合正义性与合法性的矛盾。汉景帝朝的一次廷争也可以看出儒家评价这一历史事件的尴尬。
《史记·儒林列传》:“清河王太傅辕固生者,齐人也。以治《诗》,孝景时为博士。与黄生争论景帝前。黄生曰:‘汤、武非受命,乃弑也。’辕固生曰:‘不然。夫桀、纣虐乱,天下之心皆归汤、武,汤、武与天下之心而诛桀、纣,桀、纣之民不为之使而归汤、武,汤、武不得已而立,非受命为何?’黄生曰:‘冠虽敝,必加于首;履虽新,必关于足。何者?上下之分也。今桀、纣虽失道,然君上也;汤、武虽圣,臣下也。夫主有失行,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,反因过而诛之,代立践南面,非弑而何也?’辕固生曰:‘必若所云,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,非邪?’于是景帝曰:‘食肉不食马肝,不为不知味;言学者无言汤、武受命,不为愚。’遂罢。是后学者莫敢明受命放杀者。”
显然,廷争最后辕固生有点理屈词穷,强词夺理。汉景帝的结论成了后世对这一历史性事件评述的定式:只言其正义性,不论其合法性。可知,“汤武革命”的研究空间还应该拓展。
《仲虺之诰》的语言精炼优美,以四字句为主,骈散结合,多用错综、对偶、比喻、引用等修辞手法,显示出较高的写作技巧。
3、尚书·商书·汤诰
作者:【先秦】佚名
王归自克夏[1],至于亳[2],诞告万方[3]。王曰:“嗟!尔万方有众[4],明听予一人诰[5]。惟皇上帝[6],降衷于下民[7]。若有恒性[8],克绥厥猷惟后[9]。夏王灭德作威,以敷虐于尔万方百姓[10]。尔万方百姓,罹其凶害[11],弗忍荼毒[12],并告无辜于上下神祇。天道福善祸淫[13],降灾于夏,以彰厥罪[14]。
注释:
[1]克:战胜,攻破。 [2]亳:汤的国都。故址在今河南商丘北。 [3]诞:大,见孔传。 [4]有:词头,无义。 [5]予一人:古代天子自称。 [6]皇:大。见《尔雅·释诂》。 [7]衷:善,福。孔传:“衷,善也。” [8]若:顺从。恒性:常性,通性。 [9]绥:安稳。猷:道,法则。《诗经·小雅·巧言》:“秩秩大猷,圣人莫之。”郑玄说:“猷,道也。大道,治国之礼法。”后:君王。 [10]敷:布行。虐:暴政。 [11]罹(lí):遭遇。 [12]荼(tú)毒:残害。《诗经·大雅·桑柔》:“民之贪乱,宁为荼毒。”孔颖达说:“荼,苦叶;毒者,螫(shì)虫。荼毒皆恶物。” [13]福善:降福给好人。祸淫:降祸给邪恶的人。淫,邪恶。《商君书·外内》:“淫道必塞。” [14]彰:显示。
第一段,指出福善祸淫是上天的基本法则,夏多行暴政,因此遭到上天的惩戒。
“肆台小子[1],将天命明威[2],不敢赦[3]。敢用玄牡[4],敢昭告于上天神后[5],请罪有夏[6]。聿求元圣[7],与之勠力[8],以与尔有众请命[9]。上天孚佑下民[10],罪人黜伏[11],天命弗僭[12],贲若草木[13],兆民允殖[14]。俾予一人辑宁尔邦家[15],兹朕未知获戾于上下[16],栗栗危惧[17],若将陨于深渊[18]。
注释:
[1]肆:蔡传:“肆,故也。”台(yí):我。 [2]将:奉行。《诗经·大雅·烝民》:“肃肃王命,仲山甫将之。”郑玄说:“仲山甫则能奉行之。”明威:表明天的威严。 [3]赦:免除桀的罪行。 [4]玄牡:黑色的公牛。《礼记·檀弓》:“夏后氏尚黑,大事敛用昏,戎事乘骊,牲用玄。殷人尚白,大事敛用日中,戎事乘翰,牲用白。”这里汤用玄牡,是商刚建国,仍用夏的礼制。 [5]后:后土。古代指地神或土神。 [6]罪:降罪。 [7]聿(yù):遂,于是。元圣:大圣贤,指伊尹。 [8]戮(lù):通“勠”,并力,勉力。 [9]请命:请求保全生命。 [10]孚:保,安。《说文解字注》:“古文以孚为保也。”佑:护佑。 [11]黜伏:废黜窜逃。孔传:“桀知其罪,退伏远屏。” [12]僭(jiàn):差错。 [13]贲(bì):文饰。孔传:“贲,饰也。”《广雅·释诂》:“贲,美也。” [14]允:以此。《经传释词》:“允,以也。”殖:孶生。 [15]俾(bǐ):使。辑:和睦。《诗经·大雅·板》:“辞之辑矣,民之洽矣。”毛传:“辑,和洽。” [16]兹:此。指伐桀这件事。戾(lì):罪。 [17]栗栗:畏惧的样子。 [18]陨(yǔn):坠落。
第二段,汤指出伐桀是人心所向,给民众带来新生;但同时也心存畏惧,不知是否获罪于天地。
“凡我造邦[1],无从匪彝[2],无即慆淫[3],各守尔典[4],以承天休[5]。尔有善,朕弗敢蔽;罪当朕躬,弗敢自赦,惟简在上帝之心[6]。其尔万方有罪[7],在予一人;予一人有罪,无以尔万方[8]。呜呼!尚克时忱[9],乃亦有终[10]。”
注释:
[1]造邦:建立的诸侯国。意谓夏朝已经灭亡,商朝已经建立,原来的诸侯国同商建立了新的关系,所以也是商朝所建立的了。 [2]无:通“毋”。匪:通“非”。彝(yí):常道,法度。《诗经·大雅·烝民》“民之秉彝”,毛传:“彝,常。”郑玄说:“民所执持有常道。” [3]即:就,靠近。慆(tāo)淫:享乐过度。 [4]典:常法,法则。 [5]天休:天赐的吉祥。休,美善。 [6]简:简阅,考察。 [7]其:如果。 [8]以:连及。《经传释词》:“以,犹‘及’也。” [9]尚:庶几,表示希望的副词。时:通“是”,代词。忱:诚信。 [10]终:指好的结局。
第三段,告诫各侯国要遵守常法,并表明自己的诚意,希望获得圆满结局。
点评:
汤率领诸侯军在安邑西北的鸣条战胜了桀,并乘胜消灭三朡。汤回到都城亳邑,各路诸侯都来朝见。汤告诫诸侯,阐明伐桀的重大意义;勉励诸侯各守常法,以承天休。
商人迷信鬼神,巫风很盛,天与德真正的结合要到殷周之际。汤指明“天道福善祸淫”,强调“惟简在上帝之心”,商朝初期就产生这样的观念可能是后人的追记。尽管如此,这两句话十分精警,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。尤其是“天道福善祸淫”,用极其洗练的语句告诉人们行善必然会得到福佑,作恶必然会招致灾祸。“天”后紧接以“道”字,更加突出了这种善恶报应的必然性。
《汤诰》指出,“若有恒性,克绥厥猷惟后”。蔡沈《书集传》对此解释说:“成汤原性以明人之善。”“若有恒性”强调君主应当顺从臣民的常性施行政教。周代是礼乐文明的鼎盛期,礼乐是周代政教的主要载体。而礼正是缘情而作,《礼记·坊记》说“礼者,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”;郭店楚简《语丛二》说“礼生于情”,这既显示出我国传统政教对人性的关怀,也显示出我国古代高超的政治智慧与行政艺术。同时,“若有恒性”不仅仅是治国良方,也是教育的明智策略。孔子“因材施教”的教育理念与“若有恒性”的施政主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,二者都是强调根据人的性格特征实行教化,从而提升人们的修养。
《汤诰》属于“晚书”。《史记·殷本纪》也记载了汤伐桀还亳后作《汤诰》,所引三段诰词与此篇完全不同:
既绌夏命,还亳,作《汤诰》:“维三月,王自至於东郊。告诸侯群后:‘毋不有功於民,勤力乃事。予乃大罚殛女,
毋予怨。’曰:‘古禹、皋陶久劳于外,其有功乎民,民乃有安。东为江,北为济,西为河,南为淮,四渎已修,万民乃
有居。后稷降播,农殖百谷。三公咸有功于民,故后有立。昔蚩尤与其大夫作乱百姓,帝乃弗予,有状。先王言不可不勉。’
曰:‘不道,毋之在国,女毋我怨。’”以令诸侯。
《史记》所载诰词紧紧围绕一个“民”字,首先告诫诸侯要勤事利民,然后概述大禹、皋陶、后稷治事安民的功绩,要求诸侯决不能像蚩尤那样扰民作乱,最后警告诸侯如果不治民事就要受到惩罚,甚或剥夺君侯的爵位。本篇则主要说明伐桀的道理。清代不少学者认为传本《汤诰》是伪古文,《史记》引文是真古文。黄宗羲就曾指出后人“误袭周制以为《汤诰》”,“可见《夏书》本文不同孔书、左氏而非伪也,则不能不致疑于古文矣”。当然,还可以进一步提供佐证。从编辑角度分析,《汤诰》应与《汤誓》和《仲虺之诰》在内容上有所区别;从逻辑事理分析,伐桀之前当应说明伐桀之由,登基之后当应申明治国之道。兼之,司马迁曾问古文《尚书》于孔安国,司马迁所见所引《汤诰》,当更近孔安国的古文《尚书》。
《国语》和《墨子》引《汤誓》多与《汤诰》相似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引《汤誓》“余一人有罪,无以万夫;万夫有罪,在余一人”,不见于《汤誓》,却与《汤诰》“其尔万方有罪,在予一人;予一人有罪,无以尔万方”相似。《墨子·尚贤中》引《汤誓》“聿求元圣,与之勠力同心,以治天下”,不见于《汤誓》,却与《汤诰》中的句子“聿求元圣,与之勠力,以与尔有众请命”相似。这些为辨析《尚书》真伪以及研究《汤诰》的文献价值提供了重要史料。
帝制时代君王的“罪己诏”或许也是一种诰体。《说文·言部》:“诏,告也。”“罪己诏”亦即“罪己诰”。《汤诰》则是“罪己诏”的滥觞。例如,后代“罪己诏”常用的格式化习语“余一人有罪,无及万夫”,类似《汤诰》的“予一人有罪,无以尔万方”。
4、尚书·商书·伊训
作者:【先秦】佚名
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[1],伊尹祠于先王[2]。奉嗣王祗见厥祖[3],侯甸群后咸在[4],百官总己以听冢宰[5]。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[6],以训于王。
注释:
[1]元祀:即太甲元年。祀,年。孔传:“祀,年也。夏曰岁,商曰祀,周曰年,唐虞曰载。”有:又,用在整数与零数之间。 [2]伊尹:商的开国功臣。伊姓,名挚,因其母居伊水之上,故以伊为氏。“尹”是“右相”的意思。祠:祭祀。先王:汤。《尚书正义》:“汤之父祖不追为王,所言先王,惟有汤耳。” [3]嗣王:王位继承人,指太甲,商的第四代帝王。祗(zhī):恭敬。 [4]侯甸:侯服和甸服。相传古代天子所住京都以外的地方按远近分为九等,叫九服。方千里称王畿,其外方五百里叫侯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叫甸服。 [5]总己:统领自己的官员。冢宰:周代官名,为六卿之首,又叫大宰。 [6]烈祖:建立了功业的祖先。烈,事业,功绩。
第一段,说明伊尹作训的背景。
曰:“呜呼!古有夏先后方懋厥德[1],罔有天灾。山川鬼神,亦莫不宁,暨鸟兽鱼鳖咸若[2]。于其子孙弗率[3],皇天降灾[4],假手于我有命[5],造攻自鸣条[6],朕哉自亳[7]。惟我商王,布昭圣武[8],代虐以宽,兆民允怀[9]。今王嗣厥德,罔不在初,立爱惟亲[10],立敬惟长[11],始于家邦[12],终于四海。
注释:
[1]有:词头,无义。先后:指夏禹。《尔雅·释诂》:“后,君也。”懋:努力。 [2]暨(jì):与,同。若:这样。 [3]率:循,遵守。 [4]皇天:对天的尊称。皇,大。 [5]有命:有天命的人,指汤。 [6]造:开始。 [7]哉:开始。朕哉自亳,孔传:“由我始修德于亳。” [8]圣武:武德。 [9]兆民:广大民众。兆,百万或者万亿。允:确实。 [10]立爱惟亲:树立爱从亲者开始。下句句式同。 [11]长(zhǎng):年长者。 [12]家:卿大夫的封地。邦:国,诸侯的封地。
“呜呼!先王肇修人纪[1],从谏弗咈[2],先民时若[3]。居上克明,为下克忠,与人不求备[4],检身若不及[5],以至于有万邦[6],兹惟艰哉!
注释:
[1]肇(zhào):努力。《尔雅·释言》:“肇,敏也。”人纪:做人的纲纪。 [2]咈(fú):乖戻,违背。 [3]先民时若:顺从前辈贤人的话。时,通“是”,帮助宾语前置的结构助词。若,顺从。 [4]与:结交。 [5]检:约束。 [6]有万邦:等于说做天子。
第二段,说明桀亡汤兴的原因。
“敷求哲人[1],俾辅于尔后嗣,制官刑,儆于有位[2]。曰:‘敢有恒舞于宫,酣歌于室[3],时谓巫风[4]。敢有殉于货色[5],恒于游畋,时谓淫风[6]。敢有侮圣言,逆忠直,远耆德[7],比顽童[8],时谓乱风[9]。惟兹三风十愆[10],卿士有一于身,家必丧;邦君有一于身,国必亡。臣下不匡,其刑墨[11],具训于蒙士[12]。’
注释:
[1]敷:广泛。哲人:聪明而有才能的人。 [2]儆(jǐng):警告,告诫。 [3]酣:尽情喝酒取乐。 [4]时:通“是”,这。巫风:巫觋(xí)的风俗。男女巫师装神弄鬼替人祈祷时总是伴随有歌舞。 [5]殉:贪求。货:财物。色:女色。 [6]淫:邪恶。 [7]耆(qí)德:老年有德的人。 [8]比:亲昵。顽童:愚昧无知的人。《国语·郑语》:“而近顽童穷固。”韦昭注:“顽童,童昏固陋也。”“童”本义是未成年的孩童,引申为蒙昧、无知。《说文》作“僮”,解释为“未冠也”。段玉裁注:“引伸为僮蒙。” [9]乱:荒乱悖理。 [10]三风:指巫风、淫风、乱风。十愆(qiān):指舞、歌、货、色、游、畋、侮、逆、远、比。愆,过错。 [11]墨:墨刑。在脸上刺字后涂上墨。又叫“黥(qíng)”。 [12]具:全部。蒙士:下士。孔疏:“蒙谓蒙稚,卑小之称,故蒙士例谓下士也。”
第三段,伊尹引述成汤的话,指出“三风十愆”的严重危害。
“呜呼!嗣王祗厥身[1],念哉!圣谟洋洋[2],嘉言孔彰[3]。惟上帝不常[4],作善降之百祥,作不善降之百殃。尔惟德罔小[5],万邦惟庆;尔惟不德罔大,坠厥宗[6]。”
注释:
[1]祗(zhī):敬,警戒。 [2]洋洋:美善。 [3]言:指圣人的训导。孔:很。 [4]不常:意思是降福降灾没有常规。 [5]德:修善积德。 [6]宗:宗庙。天子、诸侯祭祀祖先的处所,代国家。
第四段,告诫太甲警惕“三风十愆”,注意行善积德。
点评:
《伊训》虽为“晚书”,却是中国文化史上的重要文献之一。
在中国教育史上,孔子是私学之祖,《伊训》中的伊尹则是官学之祖,是中国文献记载中的第一个帝王之师。伊尹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贤相,第一个注重教化的政治家。《孟子·万章下》引用伊尹的话“天之生斯民也,使先知觉后知,使先觉觉后觉。予,天民之先觉者也。予将以此道觉此民也。”伊尹认为个人乐尧舜之道,不如帮助成汤成为尧舜之君,使天下民众都享受尧舜之道。孟子称赞伊尹这是“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”。“以天下为己任”的成语典故亦源于此。
伊尹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贤辅,历代评价贤相皆以伊尹为标准。成都武侯祠有联赞诸葛孔明云:“文章与伊训说命相表里,经济自清心寡欲中得来。”联语为清人陈矩集宋代苏轼、朱熹的原句所成。联语的上联是说诸葛亮的前后《出师表》可以和《尚书》的《伊训》《说命》互为表里,诸葛亮成为贤相的精神力量来自伊尹。
古代文献也有记载伊尹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奸相。《竹书纪年》:“仲壬崩,伊尹放太甲于桐,乃自立也。伊尹即位,放太甲七年。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,乃立其子伊陟、伊奋,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。”根据《竹书纪年》,商初由于连丧三王,政局不稳,曾经发生乱臣贼子的血腥篡权,但是商代的卜辞中屡见致祭伊尹的记载,其地位之尊介于殷先王与先公之间,而且还有大乙(成汤)、伊尹并祀的卜辞。春秋时的叔夷钟铭文也赞扬伊尹辅佐商汤取得天下。《竹书纪年》的记载或不合史实。宋代苏轼曾作专文《伊尹论》,认为伊尹是符合儒家道德规范的贤者,不以自己的得失而进退,不以自己的荣辱而喜忧,穷达利害都不能动摇其对道义的追求:
孔子叙《书》至于舜、禹、皋陶相让之际,盖未尝不太息也。夫以朝廷之尊,而行匹夫之让,孔子安取哉?取其不汲汲于富贵,有以大服天下之心焉耳。
夫太甲之废,天下未尝有是,而伊尹始行之,天下不以为惊;以臣放君,天下不以为僭;既放而复立,太甲不以为专。何则?其素所不屑者,足以取信于天下也。彼其视天下眇然不足以动其心,而岂忍以废放其君求利也哉?
伊尹是儒家正统史观塑造的“公天下”的仁德楷模。伊尹指出“立爱惟亲,立敬惟长,始于家邦,终于四海”,与儒家仁爱仁政思想一致。蔡沈《书集传》:“谨始之道,孝悌而已。”“亲吾亲以及人之亲,长吾长以及人之长,始于家,达于国,终而措之天下矣。孔子曰:立爱自亲始,教民睦也。立敬自长始,教民顺也。”蔡传这番论述全本自儒家经典。所谓“谨始之道,孝悌而已”,《论语·学而》:“其为人也孝弟,而好犯上者,鲜矣;不好犯上,而好作乱者,未之有也。君子务本,本立而道生。孝弟也者,其为人之本与?”所谓“亲吾亲以及人之亲,长吾长以及人之长”,是仿照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,是说明树立仁爱当由己及人、由近及远。所谓“始于家,达于国,终而措之天下矣”,即《礼记·大学》“家齐而后国治,国治而后天下平”。“立爱自亲始,教民睦也。立敬自长始,教民顺也”,语出《礼记·祭义》,郑玄注:“亲、长,父、兄也。”
文献还记载伊尹具有高超的政治谋略,是中国军事史上第一个成功运用离间计的政治家。《竹书纪年》记载:桀“命扁伐山民,山民送女于桀,二人,曰琬、曰琰。后爱二人”,“而弃其元妃于洛,曰妺嬉(喜)氏,以与伊尹交,遂以亡夏”。《吕氏春秋》亦有类似记载。《孙子兵法·用间篇》充分肯定了“用间”的军事价值:“能以上智为间者,必成大功,此兵之要,三军之所恃而动也。”现代战争中谍战也是最重要的战争形式之一。
伊尹还是中国烹饪史上第一个烹饪理论家,伊尹论述菜品调料、五味三材、九沸九变等直至当今仍具有烹饪理论价值。伊尹还善于以烹饪说政事。《吕氏春秋·本味》记载伊尹与汤谈论怎样调和五味,以“至味”说汤,以烹饪说明治政需要任用贤才;只有任用贤才方能推行仁义之道,方可得天下;得天下者才能享用人间所有美味佳肴。“天子不可强为,必先知道。道者,止彼在己,己成而天子成。天子成则至味具。故审近所以知远也,成己所以成人也;圣人之道要矣,岂越越多业哉!”《老子》“治大国若烹小鲜”之喻或与伊尹之论有关联。
《伊训》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第一篇体制内反腐的重要文告,伊尹列举商初严重的腐败现象,指出丧家亡国的严重危害,提出具体的惩戒措施,具有重要的政治学价值。
伊尹告诫太甲吸取夏桀灭亡的教训,发扬汤的美德,亲自制定官刑,告诫太甲和群臣杜绝“三风十愆”。“三风”指“巫风”“淫风”和“乱风”三类不良风气。“十愆”则是隶属于“三风”的十种具体罪名,即:(1)常在宫廷里跳舞(“恒舞于宫”);(2)在房室内酗酒欢歌(“酣歌于室”);(3)收受贿赂;(4)贪恋女色(“殉于货色”);(5)经常外出游玩;(6)经常外出打猎(“恒于游畋”);(7)背离先王遗训,违抗天子诏谕(“侮圣言”);(8)拒不接受忠言直谏(“逆忠直”);(9)疏远年高有德之士(“远耆德”);(10)亲近顽愚之人(“比顽童”)。伊尹随后指出:“惟兹三风十愆,卿士有一于身,家必丧;邦君有一于身,国必亡。”伊尹还规定臣下对主上有规劝的责任,如果臣下不规劝主上,要受到墨刑(在脸上刺字)的处罚。太甲作为商王,尚且因昏庸而被伊尹流放,对于诸侯、卿士,给予亡国丧家的处罚,实在不足为奇。
《史记·殷本纪》认为太甲是汤的嫡长孙,在汤与太甲之间还有两位商王:“汤崩,太子太丁未立而卒,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,是为帝外丙。帝外丙即位三年,崩,立外丙之弟中壬,是为帝中壬。帝中壬即位四年,崩,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。太甲,成汤嫡长孙也,是为帝太甲。帝太甲元年,伊尹作《伊训》,作《肆命》,作《徂后》。”然而,孔传认为太甲是直接从汤那里接受帝位:“太甲,太丁子,汤孙也。太丁未立而卒,及汤没而太甲立,称元年。”孔疏说:“此序(指《伊训序》)以‘太甲元年’继‘汤没’之下,明是太丁未立而卒,太甲以孙继祖,故汤没而太甲代立,即以其年称为元年也。”考察目前已经发现的甲骨文资料,当以孔传说为妥。陈梦家《殷虚卜辞综述》说:“《书序》以及解释《书序》的孔疏说太甲直继汤后,证之卜辞,最为符合。……卜辞祭序先太甲后外丙。”此外,《殷本纪》提到的中壬在甲骨文中尚未发现记载。陈梦家还引《孟子·万章上》“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,汤崩,大丁未立。外丙二年,仲壬四年,大甲颠覆汤之典刑,伊尹放之于桐”,《史记》的记载或采自《孟子》等先秦文献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